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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V 的意义

 1. SPV公司是践行公司“十三五”规划,转变商业模式,产融结合,拓展投建一体业务,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重要载体之一;

2. SPV公司是推动PPP项目建设,推动与政府工作,有效管理投融资工作,维护公司合法利益,以模式的转变而带动投资和工程建设的收益。

3. 通过对PPP项目和SPV公司的运作,不断完善自身的管理内容,提升公司的管理能力。

设立SPV公司的优点

 1. 项目公司的设立一定程度上能实现项目风险的隔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一旦出现风险,债权人只能向项目公司进行有限追索而不会影响到投资人的资产(投资人为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除外)。若不设立项目公司,那么社会资本方将面临以其全部资产对PPP项目承担责任的法律风险;

2. 便于政府进行监管与税收落地、增加项目所在地政府财政收入。实践中,项目公司基本都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政府对项目公司监督与管理较为便利。另外,根据营改增政策,项目公司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可以分享项目公司建设、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增值税税收。

3. 便于政府从项目公司微观层面对社会资本履行行为进行管理。PPP项目中政府通常会通过授权出资人出资一部分资金,一方面体现政府对项目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政府依据项目公司股东身份委派、推荐管理人员进入项目公司任职,从而对项目公司的履约行为从项目公司治理微观管理上进行监督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