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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香港公司理账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吗?

A.不是。香港公司会计核算采用的是权责发生制原则。权责发生制又称应计基础或应收应付制。它是以收入和费用应不应该计入本期为标准,来确定收入和费用的配合关系,而不考虑收入是否收到或费用是否支付。

Q.香港公司账目需要每年审计吗?

A.是的。根据香港《公司条例》规定,香港公司不论财务状况如何每年都需要做审计(核数)。且必须持牌的CPA注册会计师方有资格出具核数报告。

 

Q.香港公司投资国内附属公司,如果附属公司有利润分红。那么,香港公司需要交税吗?

A.不用。售卖资本资产所得的利润等资本性利得均不在利得税课税范围。

Q.香港公司的股东分红是否需要交税?

A.香港没有双重税制,对于公司税后盈利的分红,不再征税。

Q.香港公司每年财务报告,档案等需要保留吗?

A.需要。香港《税务条例》第 51C 条规定每名在香港经营某行业、专业或业务的人士,须就其入息及开支以中文或英文备存足够的记录,以便其应评税利润易于确定。根据《税务条例》 的规定,在香港经营业务的人士,应保留相关记录至少 7年。

如果相关人士没有合理辩解而没有遵照税法的规定保留业务记录,可能会面临被罚款高达港币 10 万元。

Q.香港公司都有些什么税?

A.香港公司税种主要是利得税。

Q.香港公司在内地产生收入是否需要在内地交税?

A. 根据《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非居民企业为中国境内客户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凡其提供的服务全部发生在中国境内的,应全额在中国境内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凡其提供的服务同时发生在中国境内外的,应以劳务发生地为原则划分其境内外收入,并就其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劳务收入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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