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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通常居住”

任何人如果是合法、自愿和以定居为目的而在香港居住(例如读书、工作或居留等),不论时间长短,他/她会被视为通常居住在香港。如果他/她只是暂时不在香港,仍会被视为是通常居住在香港。

关于一名人士是否已不再通常居住在香港的问题,须视乎其个人情况及其不在香港的情况,包括:

不在香港的原因、期间及次数

是否在香港有惯常住所

是否受雇于以香港为基地的公司

其主要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所在地

然而,在下列情况下,任何人均不会被视为通常居住在香港(该人在香港的任何时间内):

以非法方式入境,其后不论是否得到入境事务处处长授权而留在香港

在违反任何逗留条件的情况下留在香港

以难民身份留在香港,或被羁留在香港以等候甄别难民身份或遣离香港

在政府输入雇员计划下受雇为外来合约工人而留在香港

受雇为外来家庭佣工(指来自香港以外地方者)而留在香港

以《领事关系条例》所指的领馆人员身份留在香港

以香港驻军成员身份留在香港

以订明的中央人民政府旅行证件持有人身份留在香港

 

可见,“通常居住满7年”是非常好证明的,那么,怎么才能获得香港身份呢?其实,最常见的方法就两个:香港优才和香港专才。

优才和专才计划的适合人群

香港优才计划适合有优秀学历、专业技能和行业成就,有意赴港定居,没有在香港获得聘用的人才。

 

而香港专才在配额及申请门槛上更有优势,但工作上会受到许多限制,如:需要获得香港公司聘用,并且申请人必须具备本地人缺乏或无法及时提供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不过,如果专才申请人是自己创业雇佣自己,只需公司满足香港可雇佣外来人士的条件即可。

因此也有不少内地企业家和公司高管都借着在香港成立分公司的契机,“顺便”拿一个香港身份。骏德也有许多客户是这种情况。

 

 

如果您对拿香港身份感兴趣,又不清楚自己合适以什么途径去申请,可以联系骏德为您解答。

 

注:以上条例均为香港入境处公布信息,仅供参考,实际请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