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号文是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外管局”)于2014年7月4日发布。全称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简称“37号文”。
37号文规定,“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指境内居民以投融资为目的,以其合法持有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或者以其合法持有的境外资产或权益,在境外设立或间接控制特殊目的公司,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或项目,据此向外汇管理局或其授权机构申请的外汇登记”
可以说37号文的诞生,从法律法规层面解决三个境内居民无法在境外投资的困境。
1、成功办理37号文登记后,境内居民可以合规持有境外股份。
2、境内居民可以合规进行境外融资和返程投资项目。
3、境内居民在境外投资所产生的利益,可以将该资金回调回国。
凡是在原居住地以外注册成立的公司,一般可统称为海外离岸公司。非当地居民在英属维尔...
地域要素:离岸公司必须在特定的离岸法域成立,这是离岸公司的地域要素。世界上各大洲...
投资者选择注册海外公司最大的目的就是为了利润最大化,尽可能的减免更多的税务,而又...
简单来说,注册离岸公司在中国境外投资的好处包括:资金进出自由、离岸税率低等。通过...
在德国注册公司并不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但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首先,你需要决定公司的...